## 食品配料表标准### 简介食品配料表是食品标签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列出了食品中所有使用的配料,并按照其在产品中的重量或体积
由高到低
的顺序进行排列。食品配料表标准旨在规范食品配料表的标注内容和形式,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防止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 食品配料表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配料表标注。#### 二、配料的定义及分类
配料
是指用于或预料到用于制造或加工一种食品并在成品中存在的一种或多种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用香料。
配料分类
:
按功能分类
:
基本配料
: 构成食品的主要成分。
辅料
: 用于改善食品感官特性、保藏等。
食品添加剂
: 改善食品品质和保鲜,以及为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
食品用香料
: 为赋予食品香味而加入的一种或多种香料物质。
按来源分类
:
天然配料
: 来自动植物、微生物等天然来源的物质。
人工合成配料
: 通过化学方法合成的物质。#### 三、配料的命名
通用名称
: 应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范性技术文件等规定的名称。
无通用名称
:
应使用不 misleading 的常用名称。
实在无法命名时,应使用其在食品中发挥主要作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
复合配料
: 由两种以上配料构成的,且该复合配料在食品中不是作为一种单一配料使用的,应在配料表中标示该复合配料的名称及其所含全部配料,并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
使用了多种同类配料
:
可以使用“XX等”的字样进行标示,但需在配料表中明示其具体种类。
可以使用“XX油”等概括性名称,并在配料表中标示具体使用的油脂种类。#### 四、配料的排列顺序
递减顺序
: 应按配料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
加入量不等于最终含量
: 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化学变化的配料,其加入量不等于在最终产品中的含量,应标示其在加入前的重量或体积。#### 五、豁免标示
已失去功能特性
: 如果某种配料在加工过程中失去其功能特性,则可以豁免标示。
对最终产品不构成危害
: 如果某种配料的含量非常低,并且对最终产品不构成危害,则可以豁免标示。
其他
: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其他规定
字体
: 配料表的字体应清晰易辨,不得小于食品标签通则中规定的最小字号。
位置
: 配料表应与营养成分表邻近,并在同一展示版面上。
特殊要求
: 对于某些特殊食品,如婴幼儿食品、过敏原食品等,国家制定了更严格的配料表标注要求,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结语食品配料表标准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为的重要依据。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应仔细阅读配料表,了解食品的成分和营养信息,做出明智的选择。同时,也希望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标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优质的食品。
食品配料表标准
简介食品配料表是食品标签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列出了食品中所有使用的配料,并按照其在产品中的重量或体积**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食品配料表标准旨在规范食品配料表的标注内容和形式,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防止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
食品配料表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配料表标注。
二、配料的定义及分类* **配料**是指用于或预料到用于制造或加工一种食品并在成品中存在的一种或多种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用香料。 * **配料分类**:* **按功能分类**: * **基本配料**: 构成食品的主要成分。* **辅料**: 用于改善食品感官特性、保藏等。* **食品添加剂**: 改善食品品质和保鲜,以及为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 **食品用香料**: 为赋予食品香味而加入的一种或多种香料物质。* **按来源分类**:* **天然配料**: 来自动植物、微生物等天然来源的物质。* **人工合成配料**: 通过化学方法合成的物质。
三、配料的命名* **通用名称**: 应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范性技术文件等规定的名称。 * **无通用名称**: * 应使用不 misleading 的常用名称。* 实在无法命名时,应使用其在食品中发挥主要作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 * **复合配料**: 由两种以上配料构成的,且该复合配料在食品中不是作为一种单一配料使用的,应在配料表中标示该复合配料的名称及其所含全部配料,并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 * **使用了多种同类配料**: * 可以使用“XX等”的字样进行标示,但需在配料表中明示其具体种类。* 可以使用“XX油”等概括性名称,并在配料表中标示具体使用的油脂种类。
四、配料的排列顺序* **递减顺序**: 应按配料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 * **加入量不等于最终含量**: 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化学变化的配料,其加入量不等于在最终产品中的含量,应标示其在加入前的重量或体积。
五、豁免标示* **已失去功能特性**: 如果某种配料在加工过程中失去其功能特性,则可以豁免标示。 * **对最终产品不构成危害**: 如果某种配料的含量非常低,并且对最终产品不构成危害,则可以豁免标示。 * **其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其他规定* **字体**: 配料表的字体应清晰易辨,不得小于食品标签通则中规定的最小字号。 * **位置**: 配料表应与营养成分表邻近,并在同一展示版面上。 * **特殊要求**: 对于某些特殊食品,如婴幼儿食品、过敏原食品等,国家制定了更严格的配料表标注要求,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结语食品配料表标准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为的重要依据。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应仔细阅读配料表,了解食品的成分和营养信息,做出明智的选择。同时,也希望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标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优质的食品。